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捷生 通讯员/龚宣)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7月15日晚上向媒体通报,15日19时46分,广州警方接群众拨打110报警,称在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路口(北往南方向)有一辆公交车着火。接报后,警方迅速指令交警、消防、派出所等警力到场处置,并通知120医护人员到场救助伤员。至20时0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公交车后部受损较为严重。
接报后,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分别致电在现场指挥处置的广州市市长陈建华,马兴瑞、徐少华、刘志庚、李春生等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指)示,要求全力救治伤者,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李春生在省公安厅坐镇指挥协调并于晚10时赶赴现场指导查勘,省公安厅派出刑侦、技侦、反恐等部门精干人员在现场调查。
据广州警方初步调查,起火的公交车为301路,当时正驶往番禺方向。截至22时30分,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伤,所有伤员均已被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至15日晚10时,现场清理完毕,交通秩序恢复正常。起火燃烧的原因正抓紧调查,性质待进一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