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研究》编辑出版工作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强调期刊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刊方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慎海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地方立法研究》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实践。《地方立法研究》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由中山大学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下属的广东省立法研究所共同主办的国内首份立法学领域学术期刊,定于12月4日正式创刊。据介绍,作为我国第一本立法学领域学术刊物,已在全国引起积极反响。截至11月14日,两个多月的征稿工作已收到来稿106篇,首刊从中优选出稿件14篇。目前,首刊的各项编辑工作已初步完成,准备进入付印阶段。
黄龙云强调,办好《地方立法研究》期刊,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修改后的《立法法》的规定,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研究的全过程,转化为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推动地方立法创新发展。要围绕立法工作实际,关注广东及我国地方立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反映地方立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传播最新立法信息,交流最新立法学术思想,及时总结、提炼、升华地方立法工作经验,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理论指导,提升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必须坚持鲜明的办刊特色,彰显优势,打造自身不可替代的特有品质。要依托这一开放性的学术研究平台,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放眼世界,聚焦立法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促进我国立法研究人员和立法实务工作者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智慧碰撞。选好与地方立法密切相关的重点课题,开展深度的、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力求推出一批高水准、原创性的学术成果,形成刊物自身的优势、特有的品质、标志性成果和学术影响力,把期刊打造成为立法实务工作者心中、手中与时俱进的工具书,成为立法理论研究者、实务工作者、立法学学科教学者的思想园地,成为与国外交流立法学术思想、探讨问题及展示中国立法理论和实践的窗口和平台,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立法学研究事业作出贡献。
慎海雄指出,《地方立法研究》的创办是广东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的一件大事,对提升广东精神文化事业具有重要作用。他强调,《地方立法研究》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住底线,开拓进取。要做好办刊的顶层设计,坚持鲜明的办刊特色,将期刊办成精品。期刊要努力成为全国顶级刊物,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兼顾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精益求精,不断提升刊物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权威性,把期刊办成宣传和研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广东法治学术氛围和水平、掌握地方立法研究领域话语权和标准权的重要阵地,更好地服务于法治中国、法治广东建设,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和法学研究事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宁、陈小川、刘悦伦、罗娟,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春声,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介绍期刊创办的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戴运龙汇报在北京召开的《地方立法研究》座谈会暨编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情况。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广东省立法研究所,《地方立法研究》期刊编辑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