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
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9月26日至27日召开,会期2天。建议议程:审议《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等法规草案;审查广州、河源、梅州、东莞、江门、阳江、肇庆等市有关法规、决定;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关于我省2022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我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等。
会议审议拟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法规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审议意见、审查报告、议案等;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决定草案和关于省政府有关专项工作调研报告,以及其他事项;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点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工作方案等。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立法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法规项目提交审议的各项工作,服务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提出审议意见,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扎实推进监督工作,认真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要扎实推进代表工作,精心组织好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激励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以代表履职扎实成效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要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保障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依法有序、圆满完成常委会会议各项议程。
文/王昊 邓芳兰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