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26日至27日召开,会期2天。建议议程:审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草案)》《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草案)》;审查广州、汕头、惠州、潮州、揭阳等市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关法规、决定;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22年省级决算;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情况的报告、省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审议拟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法规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修改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审查报告,以及提请审议的议案等;审议关于省政府有关专项工作的初步审查报告、审议情况报告和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等;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名单等。
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好法规草案审议和设区的市法规审查工作,充分听取、研究吸纳意见建议,加强指导把关,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要扎实做好财政经济等监督工作,形成高质量审议意见,合力推动下半年经济持续向好,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推动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作用,做精做细法规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不断加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重点工作重点活动宣传报道,持续推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机制探索和实践,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张硕辅、刘雅红、谭玲、许红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吕业升列席会议。
文/王昊 邓芳兰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