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黄宁生、张硕辅、刘雅红、谭玲、许红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吕业升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9月25日至26日下午召开,会期2天。建议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共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审议《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审查广州等8个地级以上市有关法规、决定;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我省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我省2023年度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双碳”目标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组关于我省推进民族地区实施“百千万工程”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草案),以及其他事项等。
会议审议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有关法规案审议结果报告、审议意见、审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有关决定草案等;通过关于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度的有关制度。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扎实细致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推进法规草案、重大事项决定草案和监督项目的审议审查工作。要实施好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激励和推动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办好代表建议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样板中的重要作用。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王昊 梁绮晴
通讯员 任宣